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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6-06-26 15:35:50  |  点击次数:  来源: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细则

1.《标准》的实施工作由学院体育部负责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体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集、汇总、上报《标准》的有关数据。

2.本《标准》应在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体育教学部、医务室、学生处、辅导员(班主任)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标准》的测试与学生的健康体检有机结合,避免重复测试。各测试项目的成绩,由体育教研室汇总,并按照《标准》的要求评定成绩、确定等级。

3.《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标准》按百分制计分。

4.根据我院学生年龄层次,将测试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大学、五年制三、四、五年级为一组,五年制一、二年级为一组。

5.《标准》的测试项目

《标准》测试项目为六项,其中身高、体重、肺活量、台阶试验为必测项目,选测项目为两项:从50米跑、立定跳远中选测一项;男生从坐位体前屈、握力中选测一项,女生从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和握力中选测一项。

6.等级评定与登记

各个测试项目的得分之和为《标准》的最后得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86分以上为优秀,76分~85分为良好,60分~75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每学年评定一次成绩并记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登记表。学生毕业年级的等级评定,按毕业当年的成绩和其他学年平均成绩(各占50%)之和评定。

7.学生达到《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者,方可评为三好学生、获奖学金;达到优秀成绩者,方可获奖学分。对《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则学年评定成绩不及格。学生毕业时《标准》成绩达到60分为及格,准予毕业;《标准》成绩不及格者,学院按肄业处理。

8.奖励与降低分数的办法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奖励5分,不同项可累计加分:

1)早操、课间操和课外体育锻炼出勤率达到98%以上,并认真锻炼者;

2)获等级运动员称号者;

3)参加校运动会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名次者;

4)学生体育干部在组织各项体育活动中,工作认真负责者。

(2)对体育课、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锻炼无故缺勤,一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l/10或因病、事假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1/3者,其《标准》成绩应记为不及格,该学年《标准》成绩最高记为59分。

5.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 五星体育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生证明,体育教研室核准后,可以免予执行《标准》。

9.测试时间、组织形式、项目安排及所占体育课成绩比例

新生入校后第一学期测试的时间为10~11月,各班由体育课任课教师组织利用一节体育课和课外活动的时间进行测试,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四项,所测成绩记入成绩登记表。四项成绩之和折合成百分后,占本学期体育课期末成绩的20%。第二学期测试的时间为4~5月,各班由体育课任课教师组织利用一节体育课和课外活动的时间进行测试,测试项目为:台阶试验、握力(男)、坐位体前屈(女)四项,所测成绩记入成绩登记表。四项成绩之和折合成百分后,占本学期体育课期末成绩的20%。

10.切实加强安全措施

学院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一是要对学生日常的体育锻炼提出要求,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二是有疾病或残疾的学生,特别是有心脏病的学生,可向学院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生证明,体育部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三是测试前要检查场地器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四是测试前要给学生讲清测试细则和安全要求,引起重视。

11.我院在实行试行本《标准》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即不再施行,与此同时,《标准》成绩即作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成绩。

12.做好数据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和保存

体育部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成绩登记表和统计资料,并定期归入 五星体育的体质健康档案,系统的累计资料,进行学生体质健康的调查研究。

13.重视总结,全面进行评比、表彰工作

每一学年测试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找出问题,肯定成绩,以利于今后工作的开展,然后通过评比,调动各方面工作、锻炼的积极性。最后全面进行表彰工作,不仅要表彰优秀的学生;更要表彰经常锻炼表现好的学生,以及各项指标增长幅度大的学生;还要对优秀的体育骨干进行表彰。更要对辅导员或班主任和体育教师、校医进行表彰,进一步调动全体学生和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

14.本细则由院体育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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